CMS-001-V01 用戶使用的熱能,可包括或不包括電能—方法學.pdf
1 / 19 CMS-001-V01 用戶使用的熱能,可包括或不包括電能 ( 第一版 ) 一 . 來源 本方法學參考 UNFCCC-EB 的小規模 CDM 項目方法學 AMS-I.C. Thermal energy production with or without electricity 第 19.0 版),可在以下網址查詢http//cdm.unfccc.int/ologies/DB/6EL4AG49US2S1DNH55Y4S7GDQFA2JF 二 . 技術方法 1. 本方法學涵蓋替代化石燃料產熱供給用戶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包括利用太陽能加熱水和烘干、太陽能 灶 、利用可再生生物質能 和 其他替代化石燃料的供熱技術。 三 . 適用條件 2. 生物質熱電聯產也在此類范疇之內。 本方法學的 “聯產 ”即為在同一過程中既有熱能的產出,也有電能的產出 1。而熱和電 在不同的單元過程 分產的項目活動(如 熱能來自于鍋爐,而電能來自于沼氣 燃氣機組 )不在聯產的范疇之內。 3. 生物質熱電聯產 項目的 減排量可通過以下 活動產生 a 向電網供電; b 電能 和 /或熱能(蒸汽或熱)被原地消耗掉,或 供給其他 設施; c a和 b的組合。 4. 項目的 總 裝機或額定產熱能力不能超過 45MW2(熱電聯產項目活動的適用限制 見第 6 段 )。 5. 對于同時使用可再生燃料和化石燃料的產熱 系統 ,其整體裝機 產熱 容量不得超過 45MW3(熱電聯產項目活動的適用限制 見第 6 段 )。 6. 對于生物質熱電聯產,有以下三種裝機上的限制 1本方法并不排除同一產熱設備生產的熱 能和電能,例如有些鍋爐產生的部分蒸汽是用來供熱的,另一部分蒸汽是用來發電的。 2項目的產熱能力應為設備制造商提供的額定產熱能力,如果設備制造商提供的額定產熱能力不可得,則應取設備總產出的焓值(如蒸汽或熱空氣,單位卡 /千克或卡 /立方米)和設備總輸入的焓值(如供給水或空氣,單位卡 /千克或卡 /立方米)的差值。對于鍋爐,冷凝水回水(如果有)的焓值必須計入到設備總輸入的焓值中。 3同時使用可再生燃料和化石燃料,如在一個鍋爐中同時燃燒生物質燃料和化石燃料,需在生物質燃料不可得的時間段內使用化石燃料,并需提供正當的理 由。 2 / 19 a 如果項目的減排量包括電和熱部分,則項目的總裝機容量(包括電和熱)不能超過 45MW。為便于計算裝機容量,設定電能轉化為熱能的比例為 13( 即 對于可再生能源項目, 電力 裝機 15MW 的上限 等同于設備或工廠熱力裝機的 45MW 的上限 ); b 如果熱電聯產項目的減排量僅來自于 產熱 部分( 即 發 電 部分不產生減排量 ) ,則項目的總產熱能力不能超過 45MW; c 如果熱電聯產項目的減排量僅來自于 發電 部分(即產熱部分不產生減排量),則項目的總 發電 能力不能超過 15MW。 7. 上述關于裝機容量的規定同時適用于新建和改造的設施。 如果可再生能源項目新增加可再生能源機組,則 新增的 總的裝機容量 需符合 以上第 4-6 段的規定,且新增機組 與現有機組 物理上 可區分 4。 8. 在原有設施基礎上改造成可再生能源的項目也適用于此類范疇。 9. 對 于新 建 設施和 相較于基準線情形 涉及擴容的項目活動,如果遵從 “小規模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的相關要求,也可適用于此類范疇。 10. 如果項目用到 固體 成型 生物質燃料(例如 塊狀成型燃料 ) , 必須 證明此燃料由單一的可再生生物質制成,且在燃料生產過程中涉及到的排放和泄漏 , 均要在計算項目減排量時考慮在內。 11. 當項目參與方與固體成型生物質燃料生產商為不同實體時,項目參與方 應與固體成型生物質燃料生產商通過合同上的約束保證項目參與方能夠監測到項目所使用的固體成型生物質燃料的原料來源,以便計算在燃料生產過程中涉及到的排放。該合同還應 確保不會出現 減排量的重復計算。 12. 如果項目產生的電量和 /或蒸汽 /熱量輸送給第三方(即 另一個設施或者 項目邊界內的其他設施), 則能量 供應方 必須 和 使用 方簽訂合同,以確保減排量不會 被 重復計算。 13. 如果項目利用沼氣發電或產熱,并 獨立 運用本方法學 ,即不使用 小規模方法學中的第 III 類 , 則 項目 運營過程中 增加的 任何 排放量(例如 厭氧消化 池的物理泄漏 ,不充分燃燒造成的排放等) 都應計算在項目排放或泄漏里 。 14. 通過燃燒木炭的生物質能源項目,僅當木炭為以下可再生生物質制成時,可以適用于此類范疇 a 裝備有甲烷回收和銷毀設備的爐窯生產的木炭,或; 4物理上可區分是指現有機組不運行時,新增機組能夠獨立產出熱或電,且不會直接影響到現有設施的機械、熱能或發電特征。例如,在現有燃氣輪機上增加蒸汽輪機制造出一臺混合循環機組不能被認為是 “物理上可區分 ”。 3 / 19 b 如果生產 木炭的爐窯無甲烷回收和銷毀設備,生產木炭 產生的甲烷排放應 考慮在內,這些排放 可根據方法學 AMS- III.K5計算 。 此外, 排放因子 也 可選擇 業內評估 文獻或 注冊 項目設計文件 中較為保守的值, 只要證明這些參數具有可比性,例如生物質來源,生物質特性如水分、碳含量、爐窯類型、運行條件如環境溫度等 。 四 . 項目邊界 15. 項目邊界的空間范圍包括 a 項目現場所有發電和 /或產熱廠, 不論它們是由 生物質燃料 、 化石燃料 還是 以上二者的 混合 燃料 驅動 ; b 項目所在電網內所有聯網電廠; c 所有使用項目產生的能源的工業、商業或民用設施以及項目 影響 到的設施 或流 程 。 d 對于使用固體 成型 生物質燃料(如 塊狀成型燃料 )的項目 而言 , 項目邊界還包括生物質廢棄物加工廠, 除非所有的相關排放都算作泄漏; e 如果生物質運輸距離超過 200 公里,則運輸路線 也要包括在 項目邊界 內;除非 所有相關排放量算作泄漏 ; f 如果項目利用沼氣發電或產熱,并 獨立 運用本方法學而非小規模方法學中的第 III 類,則利用厭氧 消化 產生沼氣的站點也計 在 項目邊界 內 。 五 . 基準線 情景 確 定基準線排放的一般性條件 16. 對替代化石燃料技術的可再生能源技術來說,簡化的基準線為 ,在 無該項目活動情況下使用的技術 所 消耗的燃料量乘以所替代的化石燃料的 排放因子。 17. 現有設施為項目開始日期之前最少運行三年的設施。對于在現有設施內運行的項目活動,基準線的計算應基于項目開始前最少三年內的能源(如電、化石燃料)利用數據以及項目產出(如蒸汽、電) 數據 。對于運行不足三年的現有設施, 應用所有的歷史數據 (最少一年)。 若 現有設施 沒有基準線歷史數據 , 如效率、燃料消耗量、發電 /熱量 ( 例如,由于各種原因如使用不精確的或未經校驗的測量設備 導致 可得的 數據不 可信 ) , 基準參數 可 通過 項目活動開始前的設備性能測試 /測量 來確定 。項目參與方 可 按照 “熱能或電能生產系統的基準線效率確定工具 ”相關步驟 進行。如果項目活動向項目邊界內其它設施供電或熱,則接收端也需提供相關歷史數據。 5AMS-III.K “焦炭生產由開放式轉換為機械化,避免生產中的甲烷排放 ”。 4 / 19 18. 對于在現有設施 實施 的項目活動, 如果 額外性的 論證 是 基于 “不繼續 當前情況 (如 不 繼續使用在本項目活動實施前使用的化石燃料) ”的基準線 時 ,基準線排放因子選擇以下較小的一個 a. 已 識別的基準線情景下使用的化石燃料排放因子; b. 本 項目開始前 所 使用的化石燃料排放因子。 發 電和 供 熱的基準線情景 19. 同時 產生熱 和 電的項目活動, 必須 應用下列基準線情景之一 a. 電量 由電網提供 , 熱能(蒸汽 /熱) 通過燃燒化石燃料產生; b. 電量 由項目現場的 化石燃料 自備電廠 產生(可能 向 電網供電 ) ,熱能(蒸汽 /熱)通過燃燒化石燃料產生 ; c. 結合 以上 a和 b; d. 通過燃燒化石燃料進行熱電聯產產生電能和熱能(蒸汽 /熱) ( 可能 將電能輸送到電 網 /其它設施和 /或將熱能輸送到其它設施 ) ; e. 從電網輸入電量和 /或通過燃燒化石燃料發電的 自備 電廠(可能將電能輸送到電網);利用生物質產生蒸汽 /熱; f. 利用 自備電廠 生物質燃料發電( 可能向電網供電 )和 /或從電網輸入 的電量;利用化石燃料產生 的 蒸汽 /熱; g. 電能和熱能(蒸汽 /熱)由生物質熱電聯產產生(電能不上網也不輸送到其它設施,熱能不輸送到其它設施) 6。 此情景適用于 新 建 生物質熱電聯產 并 網的項目活動,項目產生多余電量并輸送到電網。 基準線情景是 電能由并網的電廠 以及 新增的供電源提供; h. 電能和 /或熱能由 混燃 系統 產生; i. 電能從電網輸入和 /或由生物質熱電聯產產生( 電能 不上網也 不輸送到其它設施);蒸汽 /熱由生物質熱電聯產和 /或燃燒生物質的鍋爐產生 (熱能不輸送到其它設施)。此情景適應于新建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項目所發電量取代由電網 輸入 的電量 7。 發電 的基準線排放 20. 自備電廠發電部分的基準線排放可由 以下 公式計算 6在計入期內,項目開始前的基準線情景中,所提供的能源(產生的熱和電)保持不變或有提高??赏ㄟ^最近三年的歷史數據證明。(同見第 36 段) 7需用最近三年的歷史數據證明從電網輸入的電量多于生物質發電產生的電量。在計入期內,項目開始前的基準線情景中,所提供的能源(產生的熱和電)保持不變或有提高。(同見第 36 段) 5 / 19 C O 2FF,B L ,p l a n tc a p t i v eB L ,yP J ,c a p t e l e c ,yc a p t e l e c , EF/ η E GBE ?? ? 1 其中 ycaptelecBE , 第 y 年項目活動 發電 的基準線排放 tCO2 yPJcaptelecEG ,, 第 y 年項目活動的發電量 MWh 2,, COFFBLEF 基準線電廠使用化石燃料的 CO2排放因子, 取地方或國家 公布 的數值,或 IPCC 缺省值 tCO2/MWh plantcaptiveBL,? 在沒有本項目活動的情形下 , 化石燃料電廠的效率 21. 向電網供電和 /或替代下網電量的基準線排放,應根據 方法學 CMS-002-V018或 CMS-003-V01 中的計算方法進行。 供熱的基準線排放 22. 化石燃料 供蒸汽 /熱部分的基準線排放計算如下 C O 2FF,t h e r m a lB L ,yt h e r m a l ,yC O 2 ,t h e r m a l , EF/η E GBE ?? 2 其中 yCOthermalBE ,, 2 第 y 年項目活動供熱的基準線排放 tCO2 ythermalEG , 第 y 年項目活動的凈蒸汽 /熱量 TJ 2,COFFEF 基準線電廠使用化石燃料的 CO2排放 因子,取地方或國家公布的數值,或 IPCC 缺省值 tCO2/MWh thermalBL,? 在沒有本項目活動的情形下, 化石燃料電廠的效率 23. 對于第 19 段中 a、 b、 c三種情景,基準線的排放應為發電和供蒸汽 /熱排放之和,并應用最近可得的歷史數據(至少最近三年的平均數據,非正常年份除外)。 發電用燃料的排放因子的確定 24. 對于替代自備 發電 和 /或替代電量 輸入 和 /或向電網供電的項目活動,排放因子應該反映自備電廠及基準線電網的排放強度。如果 項目的年發電量小于 或等于 基準線情形下 自備 發電與 電網輸入凈電量 9之和 (最近三年的平均數據),8CMS-002-V01 “聯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 ”, CMS-003-V01 “自用及微電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 ” 9電網輸入總電量和總上網電量的差 6 / 19 則 排放因子 應取自備發電 廠 和 所在電網 排放因子的加權平均值 10,如果項目的年發電量大于 基準線情形下 自備發電與下網電量之和(最近三年的平均數據) ,則 用 自備發電 廠 和 所在電網 排放因子較小者 來計算電量的增量(即項目發電量減去自備發電量和下網電量) 的排放因子 。 25. 對于不替代現有自備 電廠 發電,但替代下網電量和 /或 提供 上網電量的項目活動,電網的排放因子應按照方法學 CMS-002-V01 中的方法進行計算。 26. 對于新建設施,其排放因子應取自備電廠和電網 排放因子 的保守值(最低值)。 發電 和供熱 的基準線排放 27. 對于 使用 化石燃料(如第 19 段 d))的熱電聯產項目,其發電和供熱的基準線排放可用以下公式計算 [ ] C O 2FF,c o g e nB L ,y,e l e c t r i c a lB L ,yt h e r m a l ,P J ,yC O 2 ,c o g e n , EF*3 . 6 / η*EG E GBE 3 其中 yCOcogenBE ,, 2 第 y 年項目活動 發電和 供熱的基準線排放 tCO2 yelectricalPJEG ,, 第 y 年項目活動的 發電 量 GWh 3.6 轉化因子 TJ/GWh ythermalPJEG ,, 第 y 年項目活 動的 凈供熱 量 TJ 2,COFFEF 基準線熱電聯產電廠使用化石燃料的 CO2排放因子,取地方或國家公布的數值,或 IPCC 缺省值 tCO2/TJ cogenBL,? 使用化石燃料的 熱電聯產電廠年平均總效率 ,根據以下 28和 29 段確定 28. 在現有基準 線 熱電聯 產電 廠情景下,電廠效率應根據第 17 段中 描述的 過去三年歷史數據 計算 (總發電量與總供蒸汽 /熱量除以燃料熱值) 。 29. 如果基準線為新建熱電聯產電廠(即在沒有本項目的情況下新建蒸汽汽輪機 .和 蒸汽 發電 機 ), 應用化石燃料的熱電聯產電廠的 年平均總效率應定義為發電和供熱 (蒸汽 /熱) 占 所用燃料總熱能值的比率。此比率應按照以下兩種選擇確定(按優先順序) a. 作為單一值計算,考慮以下步驟 10例如,在基準線情景下,如果項目年用電的 80來自下網電量, 20來自自備發電,則加權平均排放因子 EF0.8EFgrid 0.2EFcaptive 7 / 19 步驟 1 使用 化石燃料的熱電聯產電廠,其年平均總效率 應根據廠商提供的 新近生產的 每種類型的 汽輪機和發電機 詳細技術 說明 來 確定 ,且 每種設備 需 考慮 當地 2 家 或以上 廠商提供的 說明 11。 汽輪機和發電機的效率,應參照與基準線機組 規格 幾乎等同的 汽輪機和發電機的效率; 汽輪機和發電機的 效率應 分別 取 蒸汽輪機和蒸汽發電機 單個效率 的最高值 (在 整個 基準線熱電 聯產系統 預期運行條件范圍內 )。 步驟 2 使用化石燃料的熱電聯產電廠 的 年平均總效率 等于蒸汽汽輪機的最高效率值和發電機的最高效率值的乘積, 假設 所有的效率都是單位投入的產出比 。 b. 作為單一值計算,考慮以下步驟 步驟 1 取 汽輪機 100的 效率 缺省值 ; 根據 “熱能或電能生產系統的基準線效率確定工具 ”確定 發電機的效率 。 步驟 2 使用化石燃料的熱電聯產電廠的年平均總效率等于蒸汽汽輪機的效率值和發電機的效率值的乘積,假設所有的效率都是單位投入的產出比。 30. 基準線機組(不包括熱電聯產電廠) 的效率應按照以下選 項之一來確定 ( 按優先順序排列) a. 在 整個 操作條件范圍內測定的 類似規格的 使用基準線燃料 機組的 最高運行效率。機組效率的測定應按照國家 /國際相關標準進行。 b. 當地 2 家或以上設備廠商提供的 類似規格的使用基準線燃料機組 的 最高效率 值 ; c. 100的缺省值 。 31. 對于 最大產熱能力小于 45kW 的家庭或商業應用 /系統 , 如果 證明對熱產出的測量不可行 , 例如 生物質爐具、氣化爐、烘干機、熱水器 等 ,基準線機組效率的確定應按照以下標準之一 11如果當地設備不夠,可考慮相鄰地區的設備。 8 / 19 ? 在 整個 操作條件范圍內測定的 類似規格的 使用基準線燃料 的代表樣品的 最高運行效率。 機組效率的測定應按照國家 /國際相關標準進行 。 ? 當地 2 家或以上設備廠商提供的 類似規格的使用基準線燃料機組的 最高效率 值 (使用基準線燃料); ? 100的缺省值 ,或 文獻中的最高值 。 32. 對于第 19 段情景 e,發電部分的基準線排放應根據第 20 和 21 段內容計算。供熱部分的 減排 不適用。 33. 對于第 19 段情景 f,利用化石燃料產熱 /蒸汽部分的基準線排放應根據 第 22段內容計算。替代現場發電部分的 減排 不適用。 34. 對于第 19 段情景 g和 i,額外發電用于替代下網電量和 /或 提供 上網電量部分的基準線排放,應根據第 21 段內容計算。 混燃 系統的基準線 35. 對于第 19 段情景 h以及基 準線為 混燃 系統的項目 12,基準線排放 應 根據 基準線混合燃料中化石燃料和生物質燃料最近三年的 比例 來確定 。 其比例 的確定基于不同燃料中的能源含量 。 2,,,,,2, */ COc o f i r ec o f i r eBLyPJc o f i r eyCOc o f i r e EFEGBE ?? 4 其中 yCOcofireBE ,, 2 第 y 年項目活動發電和 /或 供熱的基準線排放 tCO2 yPJcofireEG ,, 第 y 年項目活動的 凈 發電量 /供熱量 TJ 2,COcofireEF 混燃 系統電廠的 CO2排放因子 tCO2/TJ,基于最近三年的平均歷史數據。如果使用的化石燃料種類超過一種,則取這幾種燃料排放因子的加權平均值。 cofireBL,? 混燃 系統 電廠 的 效率 包含新增 可再生能源機組項目活動的基準線 36. 對于 在 現有可再生能源項目 基礎上 擴 建可再生能源機組 的項目 ,當 現有和 擴建 機組共用普遍但有限的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質廢棄物) 時 , 新增機組可能導致 已有機組的可再生能源來源 減少 進而降低 其 熱能產出 ,這部分 潛在影響12對于基準線不是 混燃 系統的項目,發電部分可應用等式( 1),供熱 /蒸汽部分可應用等式( 2) 。 9 / 19 必須在 計算基準線排放、項目排放和泄漏時 予以考慮 。 37. 對于在現有設施基礎上新 增機組(如汽輪機)的項目, 供熱的 凈增加 量應按以下計算 yo l d ,t h e r m a l ,yP J ,t h e r m a l ,yadd,t h e r m a l , EFEGEG ?? 5 其中 yaddthermalEG ,, 第 y 年現有項目供熱的凈增加量 TJ yPJthermalEG ,, 第 y 年項目 所有機組(現有和新建機組) 實際總供熱量 TJ yoldthermalEG ,, 如果沒有本項目活動, 第 y 年現有機組( 安裝時間早于擬議項目 ) 的估計供熱量 TJ yoldthermalEG ,, 的計算公式 如下 ? ?ye s t i m a t e d ,t h e r m a l ,ya c t u a l ,t h e r m a l ,yo l d ,t h e r m a l , EG,EGM A XEF ? 6 其中 yactualthermalEG ,, 第 y 年現有項目實際供熱量 TJ yestimatedthermalEG ,, 第 y 年現有項目 在觀測到的可再生能源可得情況下的 估計供熱量 TJ 如果關閉現有機組, 減少或控制供熱量,項目活動 不能因為 使用本應由現有機組(或其替代物 )使用的 可再生能源 供熱而獲得信用額度。 因此, yoldthermalEG ,, 的計算公式不變, yestimatedthermalEG ,, 應繼續使用假設項目裝機和運行參數 與項目開始時保持不變時 的估計值 。 如果現有機組 通過 改造或 改良 增加產能,則 yoldthermalEG ,, 可按照下面描述yretrofitthermalBLEG ,,, 的步驟進行估算。 改造項目基準線排放的確定 38. 對于在現有設施基礎上進行可再生能源改造的項目,基準線情景如下 如果沒有 自愿減排 項目,現有設施將繼續提供與歷史平均水平 yretrofitthermalBLEG ,,, 相當 的熱能 yretrofitthermalHYEG ,,, ,直到 在沒有本 自愿減排 項目活動的情況下 這些設施 將被替代或進行改造 之日 ( trofitBaselineReDATE )。 從 該 替代或 進行 改造之日起,基準 10 / 19 線情景與項目一致,基準線供熱 等于項目供熱量, 則 項目活動 不 再 產生減排量。 ? ? e t r o f i tB a s e l i n e R ryt h e r m a le s t i m a t e dyr e t r o f i tt h e r m a lHYyr e t r o f i tt h e r m a lBL D A TEu n t i lEGEGM A XEG ,,,,,,,, ,?7 其中 yretrofitthermalBLEG ,,, 第 y 年 在沒有本項目活動的情況下 現有 設施 供熱量 TJ yretrofitthermalHYEG ,,, 現有設施歷史平均供熱量,從最近的年份(或者月、周 ,或其它時間段 ) 起,到新建、改造設施對項目產出有足夠影響時( 5及以上) TJ ythermalestimatedEG ,, 第 y年現有項目 在觀測到的可再生能源可得情況下的 估計 供熱量 TJ etrofitBaselineRrDA TE 無 自愿減排 項目情況下, 現有 設施被替代或改造的日期 39. 對于旨在改造現有設施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項目,基準線排放 yCOretrofitBE ,,2等于項目改造 前 后設施供熱 量之差,乘以 用于 增加熱 能 產量的 燃料的排放因子 2CO,FFy,r e t r o f i t,t h e r m a l,BLy,r e t r o f i t,t h e r m a ly,2CO,r e t r o f i t EF*EGEGBE 8 其中 yCOretrofitBE ,2, 改造項目新增供熱 量 的基準線排放 tCO2 yretrofitthermalEG ,, 項目改造后第 y 年 總供熱量 TJ yretrofitthermalBLEG ,,, 在沒有本項目活動的情況下項目 改造前 第 y年供熱量 TJ 2,COFFEF 在基準線情景電廠中用來增產的 化石燃料的 CO2排放因子,使用當地或國家發布的數據,或 IPCC 缺省值( tCO2/TJ) 40. 被替代設施的剩余壽命需按照 “小規模 CDM 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加以 論證 。如果改造后 項目 設備系統 的 剩余 壽命增加, 則項目計入期不應超過 估算的 被替代設施的剩余壽命,即 計入期不應超 過 在 沒有本項目活動的 情況下 系統 將被替換的日期 。 41. 項目參與方應按照 “小規模 CDM 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中的程序,對 在沒有本項目活動情況下 現有設施被替代的時間( etrofitBaselineRrDA TE )進行估算。 11 / 19 42. 對于旨在 供熱設備中 用生物質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的改造項目, 基準線排放應按照公式( 2)進行計算。 產熱能力不超過 45kW 項目的基準線排放 43. 對于最大產熱能力小于 45kW 的家庭或商業應用 /系統, 如果 能證明對熱產出的測量是不可行的, 例如生物質爐具、氣化爐、烘干機、熱水器等,項目的產能應為所消耗的生物質 的能 量乘以設備的效率,因此,項目的基準線排放為 C O 2,FFBLPJb io m a s sy,PJ,b io m a s sC O 2,FFBLy,PJy EF}*η/]η*NCV*B{[ EF*]η/HG[BE 9 其中 yBE 第 y 年項目使用 可再生 生物質供熱的 基準 排放 tCO2 yPJHG, 第 y 年項目使用 可再生 生物質的凈供熱量 TJ BL? 被替代設施的效率(根據第 30、 31 段確定) PJ? 項目設備的效率, 使用典型的抽樣方法或文獻值得到。 效率的測定應根據國家 /國際相關標準指南 。 CO2FFEF, 基準 化石燃料的 CO2排放因子 tCO2/TJ yPJbiomassB ,, 第 y 年 項目消耗的凈生物質量 t biomassNCV 生物質燃料的凈熱值 TJ/t 事前估算 44. 在計入期期間 使用的 生物質燃料的使用量及類型,生物質燃料 與 化石燃料的比例( 如果是混燃 系統)都應在 項目設計文件 中 明確解釋和 描述,并在基準線情景 選擇時 對這些數據進行 事前 估算。 六 . 項目排放 45. 項目排放包括 項目 現場 消耗化石燃料 的 CO2排放 ,根據最新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計算; 12 / 19 項目消耗電量的 CO2排放,根據最新 “電力消耗導致的基準線、項目和 /或泄漏排放計算工具 ”計算; 項目邊界內跟項 目活動相關的排放; 對于地熱項目,項目參與方需 考慮 以下排放源生產蒸汽過程中 釋放 未冷凝氣體產生的 CO2和甲烷 的逸散 排放 ,地熱電廠運行期間消耗化石燃料產生的 CO2排放 13。 46. 地熱項目的項目排放計算如下 y,FFy,sy,G e o PEPEPE 10 其中 yGeoPE, 第 y 年的項目排放 tCO2/y ysPE, 第 y年 地熱電站產蒸汽過程中釋放 未冷凝氣體產生的 CO2和甲烷 排放 tCO2 yFFPE, 第 y 年消耗化石燃料產生的 CO2排放 tCO2 地熱電廠生產蒸汽過程中 釋放 未冷凝氣體產生的 CO2和甲烷 排放 計算如下 y,SC H 4C H 4,M a i nC O 2,M a i ny,s M*G W P*wwPE 11 其中 CO2,Mainw 蒸汽中 CO2的平均 質量 含量 (無量綱) CH4Mainw , 蒸汽中 CH4的平均含量 (無量綱) CH4GWP 甲烷 的全球 變暖潛勢 ( tCO2e/tCH4) ySM, 第 y 年生產的蒸汽量 ( t) 地熱電廠運行期間消耗化石燃耗所產生的排放計算如下 yjFCyFF PEPE ,,, ? 12 13井測試和井滲漏 產生的 逸散性 CO2和甲烷排放較小,可以忽略不計 13 / 19 其中 yjFCPE ,, 第 y 年過程 j 燃燒化石燃料產生的 CO2排放 tCO2。此參數應根據最新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計算,其中 j 為地熱電廠運行的過程 七 . 泄漏 47. 如果所使用的設施來自 項目邊界以外,需要考慮泄漏。 48. 如果 生物質廢棄物 的收集 /加工 /運輸 在項目邊界外,由于收集 /加工 /運輸 14至項目現場 所產生的 CO2排放,應被認為 是 項目的泄漏。 八 . 減排量 49. 減排量計算如下 yyyy LEPEBEER 13 其中 yER 第 y 年的減排量 tCO2e yBE 第 y 年的基準線排放 tCO2e yPE 第 y 年的項 目排放 tCO2e yLE 第 y 年的泄漏量 tCO2e 14如果生物質廢棄物的運輸距離超過 200 公里,需考慮泄漏, 200 公里以內可以忽略不計。 14 / 19 九 . 監測 50. 監測部分的相關參數見下表 表 1計入期期間需要監測的參數 序號 參數 描述 單位 監測 /記錄頻率 監測方法及程序 1 設備 /系統持續運行 每年 檢查所有設備或代表樣本以確定它們仍在持續運行或已有對等物替換 如果 單個 系統減排量小于 5 tCO2e/年,或 對于最大產熱能力小于 45kW 的家庭或商業應用 /系統 ,當能證明對熱產出的測量是不可行的時 每年 記錄正在 運行系統 的數量(需要提 供持續運行證據,如租金票據等),如有必要可進行調查。 系統年平均運行小時數, 可根據系統的總產出及單位小時產出(如果有)進行估算, 如有必要可進行調查。 如有必要, 詳見 “小規模 項目 抽樣調查一般性指南 ” 2 EFCO2 第 y 年電網的 CO2排放因子 tCO2e/kWh 詳見方法學 CMS-002-V01 3 EFCO2,i 化石燃料i 的 CO2排放因子 tCO2e/GJ 根據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 根據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 4 發電 /供 MWh 持續監測, 使用經校驗過的 計量儀器 測量。 15 / 19 電量 每小時合并一次,至少每月記錄一次 電表的校驗應根據 “小規模 CDM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相關程序進行。 如果項目向其它設施供電,則應在用戶終端測量,測量結果應與購售電記錄(如發票 /收據)交叉檢驗。 測量樣本 系統 的發電量,簡化的基準線為發電量乘以排放系數 5 熱空氣量 Nm3/hr 持續監測,每小時合并一次,至少每月記錄一次 使用經校驗過的 計量 儀器測量。儀器的校驗應根據 “小規模 CDM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相關程序進行。如果可以的話,測量結果應用購售電記錄(如發票 /收據)交叉檢 驗。 如果 儀表安裝測量不可行 (如現場溫度太高), 可通過 現場 抽樣測量 ,抽樣保證 95的置信度 和10的 精度 。 6 蒸汽量 Nm3/hr 持續監測,每小時合并一次,至少每月記錄一次 使用經校驗過的測量儀器測量。儀器的校驗應根據 “小規模 CDM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相關程序進行。如果可以的話,測量結果應用購售電記錄(如發票 /收據)交叉檢驗。 7 第 y 年項目的凈供熱量 TJ 持續監測,按年 累計 凈 熱量 由以下差值 確定 產熱設備產出的 蒸汽或熱水和 /或氣體的焓值 減去 供水和 /或氣 和冷凝水回水(如果有) 的總焓值 。以上各焓值 應基于質量 (或體積)流量、溫度、壓力 (對于過熱蒸汽) 進行計算 。 用 蒸汽表或適當的熱力學公式 根據 溫度、壓力來計算焓值 。 16 / 19 對于 生產熱水 /油 的設備, 凈 熱量產出 為 所供應的熱水 /油的焓值與 返回的熱水 /油的 焓值的差值 。 對于 生產熱空氣或燃燒氣體 的設備 凈熱量產出 為所產出的熱空氣 的焓值與 所有輸入的 焓值的差值 。以上各焓值應基于監測到的質量流量、溫度、壓力、密度 、 比熱 進行計算 。 如果項目向其它設施供熱,供熱量應在用戶終端測量,測量結果應用購售熱量記錄(如發票 /收據)交叉 檢驗 。 當 簡化的基準線為供熱量乘以排放系數 時,測量樣本系統 的供熱量。 8 第 y 年項目消耗化石燃料 i的量 質量或體積單位單位 根據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 根據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 9 BBiomass,y 第 y 年項目生物質燃料的 凈消耗 量 質量或體積單位 持續監測,并用年質量 /能量平衡估算 用質量或體積測量。根據 含水量進行 調整以得到所使用生物質的干重 。 生物質 消耗量應 持續 監測 或 按使用批量 監測。 如果消耗的生物質燃料不止一種,則不同燃料類型需分開監測。 對于加工后的可再生生物質(如塊狀成型燃料 ),需在合 適的頻率下抽樣調查 供應到使用者的 17 / 19 生物質燃料的 質量、含水量、 凈熱值 。 交叉檢驗 監測到的 生物質燃料的凈消耗量 通過由 購買量 ( 如 可通過 收據反映 )以及庫存量 變化所反映的能源平衡 進行 交叉檢驗 。如果減排量基于產能來計算,則需 將事后的監測數據與 事前確定的年產能量、消耗的化石燃料及生物質燃料、產能效率 進行交叉檢驗,檢查其一致性。 10 生物質燃料的含水量 每一批同類的生物質燃料含水量均要監測。 每個監測期需計算其加權平均值,并用于減排量的計算 現場測量值。如果減排量 基于 生物質燃料的投入量計算, 則 需 監測 此數據。 對于所有情形下, 項目設計文件中 都 應提供事前估計值 ,并在計入期期間使用此數據。 對于生物質廢棄物 干料 ,此數據不用監測 11 T 溫度 ℃ 持續監測,每小時合并一次,至少每月記錄一次 使用經校驗過的測量儀器測量。 儀器的校驗應根據 “小規模 CDM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相關程序進行。 12 P 壓力 kg/cm2 持續監測,每小時合并一次,至少每月記錄一次 使用經校驗過的測量儀器測量。 儀器的校驗應根據 “小規模 CDM方法學一般性指南 ”相關程序進行。 18 / 19 13 NCVi,y 化石燃料i 的凈熱值 GJ/質量或體積單位 根 據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 根據 “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項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計算工具 ” 14 NCVk 生物質燃料 k 的凈熱值 GJ/質量或體積單位 在計入期第一年監測一次 根據國家 /國際相關標準,在實驗室中測量。 每個季度測量一次 ,每次 至少 取三個樣本。在計入期期間使用平均值。 測量生物質 燃料干料 的 凈熱值 。 測量結果需與 同相關數據來源(如 文獻 中的 數值 ,或國家溫室氣體 目錄 中的值)和 IPCC 缺省值 進行比較,檢查其一致性 。(如果 測量結果與之前的測量或相關數據來源所顯示的值 差別較大需重新測量) 與 地熱項目活動 相關的參數 15 WMain,CO2 蒸汽中CO2的平均質量含量 tCO2/t 蒸汽 最少每三個月一次或更高的頻率,如果需要的話 未冷凝氣體抽樣 應該 按照ASTM 標準 慣例 E1675,即供化學分析用的兩相地熱流體取樣法 只能應用于單相蒸汽取樣 ,在 礦井和 蒸汽田 與電廠交界處分別取樣 。 CO2和 CH4